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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贫困患者看得起病看得上病
我县健康扶贫力阻“病根”变“穷根”
鞍子镇卫生院百福场分院位于鞍子镇政府驻地约20公里的百福场,由于场地局限导致医疗设备无法投入使用,县卫计委决定选址新建百福场分院,新院于2016年3月竣工,并正式投入使用,解决了百福场周围约8000余人看病难问题。
这是我县实施健康扶贫举措的一个缩影。
今年来,我县以创建健康扶贫示范县为契机,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、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医疗费用补助,实现贫困患者“看得起病、看得上病”,有效解决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问题。
为了摸清因病致(返)贫人口患病情况,今年6至7月,我县各乡镇卫生院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人口患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明确病种名称、建立健康档案、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、分类救治,摸清特慢病患者定点医疗机构。重点摸清食管癌、胃癌等12类大病及特慢病患者情况。
按照医疗机构级别,做好贫困患者医疗补助工作。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级别,给予不同的比例补助。对特慢病患者产生的门诊费用除医保报销外,再按1000元/人/年进行补助。所有符合补助政策的费用必须及时补助到位,尤其是特慢病患者普通门诊费用补助和目录外发生医药费用补助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,对长期慢病且自付费用较大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施临时救助。同时,各级医疗机构应控制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疗费用,除紧急抢救外,严禁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,尽量减少使用乙类药品及检查。通过合理施治、严格控制贫困患者医疗费用,今年底,县属医疗机构收治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人均住院报账率要达到85%以上,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人均住院报账率要达到90%以上,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要达到90%以上。
根据《彭水自治县村卫生室(所)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》,将组织培训和考核,选取具备医学背景的中专学历人员进入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,切实解决村卫生室闲置、村医生空缺等问题。对边远或服务人员较少的村卫生室,通过乡镇卫生院入编招聘派驻方式解决乡村医生紧缺问题。通过流动救护车方式,定期进村入户上门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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