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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下拨冬春救灾资金568万元 已救助近6万受灾群众
我县入冬以来共计下拨冬春救灾资金568万元,已救助近6万受灾群众。
据县民政局救灾科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了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、饮水、衣被、取暖、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,让受灾群众安全越冬、愉快温暖过节,组织各乡镇、街道民政工作人员深入灾区农户家中,对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进行救助。
根据国务院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》,市民政局制定的《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》,明确了救助范围和内容、救助对象和标准、救助方式和时限等,保证了冬春救助款物有遵循、划分救助对象和标准有依据,促进了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化、精细化、标准化,明确规定冬春救助每人不少于150元,优先考虑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、散居五保户、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。
入冬以来,根据受灾乡镇申请及冬春救助工作形势,我县及时开展冬春救助工作,发放救济款物,在高海拔地区发放救灾棉被4500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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